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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能暗查娃哈哈:商标与非合资公司争议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瑞丽女性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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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达能在上海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达能对媒体宣布已向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发出通知函,通知函表示,如果在发出信函30天内,娃哈哈公司管理层不采取任何行动,达能将可能启动法律程序。 这意味着,在经历了激烈的一轮口水战后,处于风口浪尖上的昔日合作伙伴最终将可能对簿公堂。 而对于本报上期独家报道的娃哈哈设立双账户一事,达能方面事后告诉记者,包括非合资公司等其他问题,他们已经查了一年,虽然目前尚未有最后结果,但这一切都将成为达能与娃哈哈对质公堂的证据。“我们和不同层面的政府官员进行了直接的沟通。”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说。 而另有消息人士则对记者表示:“由于有来自商务部和浙江省政府的压力,不排除娃哈哈和达能重回谈判桌,冷静对话的可能。” 商标所有权之争 “最近我们也一直在开会,经常开到深夜。”一位达能内部人士对记者透露,而开会的重点无非是关于此次娃哈哈事件,“我们在绞尽脑汁想办法如何保住这个品牌。” 围绕目前争议较大的娃哈哈品牌之争,达能方面表示,1996年双方对品牌已经进行了评估,并作价1亿元人民币。 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当时这一评估已经以作价的形式体现在合资公司的合同里。“达能根据协议,以自己占股权的比重出了5000万元人民币打入了双方合资公司的账目里,而娃哈哈则以其他形式来表现。” 记者通过有关渠道看到的1996年双方原始合同复印件显示,“根据本协议的相关条项,甲方(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应在下列条件将商标作为甲方对乙方(娃哈哈美食城)的注册资本的部分出资,其余价值为5000万元的商标将由丙方(达能控制的金加集团)向甲方购买。” 合同中规定娃哈哈集团公司总出资1134. 9万美元(其中包括5000万品牌作价)占39%的股权,分别是,娃哈哈集团公司机械设备价值:3690957美元;现金:28032美元;在建工程73162美元;递延资产755536美元;低值易耗品73835美元。而乙方(娃哈哈美食城)则出资291万美元占10%的股权,达能控制的金加出资1484万美元。 这份原始合同中规定,商标使用许可的三类公司分别是娃哈哈合资公司、为合资公司加工产品的公司、生产和经营与合资公司不竞争的公司。此合同在1996年2月17日被浙江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2月18日颁发了营业执照。 而宗庆后则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合资公司将品牌转让的事宜报批国家商标局时,由于当时有上海美加净的商标问题,国家商标局并未对娃哈哈商标转让一事进行批准,转而驳回。于是双方在1999年又补签了合同,其中就有那条有争议的条款:“不经过合资公司董事会等同意,不能将商标给予其他使用。” 对于宗庆后所说1996年国家商标局将商标驳回一事,达能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此事是宗庆后代为处理,他们当时并不知情。“我们后来请了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发现,国家商标局从来没有收过娃哈哈的商标转让申请。” 而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白刚,白刚律师告诉记者,他们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调查后发现,从1996年娃哈哈与达能成立合资公司之初,到2007年4月份,并未发现宗庆后将娃哈哈商标上报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转让等相关手续,更没有发现国家商标局驳回等相关事宜。 记者未能就此联系到国家商标局有关负责人进行证实。 分析人士认为,正是双方当初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纠缠不休的问题给两者后来的争夺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非合资公司利益 基于商标之争的背后是利益之争。而娃哈哈近年来迅速发展的非合资企业更让达能无法放弃。 “这些非合资公司在过去的两年中,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飞速发展着,这让达能非常警惕。”范易谋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如今,这些以娃哈哈命名的非合资公司有几十家,总资产近56亿元人民币,在2006年利润更高达10. 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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